刚刚!财政部正式发布《会计人员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将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,就是说以后将建立会计“黑名单”和“红名单”,会计违法的成本越来越高,企业被查会计人也难辞其咎!快来看看具体情况,跟每位会计人都有关。
财政部发布《会计人员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
▲▲▲
昨天财政部就发布《会计人员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通知!
《管理办法》是根据《会计法》的规定,规范会计人员范围及其应具备的专业能力,加强会计人员管理,小艾财税小编划重点:
(一)明确会计人员范围及其从事的会计工作。
会计人员主要包括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:(1)出纳;(2)稽核;(3)资产、负债和所有者权益(净资产)的核算;(4)收入、费用(支出)的核算;(5)财务成果(政府预算执行结果)的核算;(6)财务会计报告(决算报告)编制;(7)会计信息分析应用;(8)会计监督;(9)会计档案保管;(10)其他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。
(二)明确会计人员应当具备的专业能力。
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,应当符合下列要求:(1)遵守《会计法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;(2)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;(3)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。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相关专业资格资质证书,或持有会计类专业学历(学位)或相关专业学历(学位)证书,且持续参加继续教育的,表明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。
(三)明确单位任用(聘用)会计人员的要求。
单位应当根据会计工作需要,自主任用(聘用)会计人员,并对任用(聘用)的会计人员及其从业行业负责。同时,《管理办法》根据《会计法》的规定,明确了禁止任用(聘用)会计人员的情形。
(四)明确对会计人员的管理要求。
《管理办法》规定,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、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、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、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依法对单位任用(聘用)会计人员及其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会计行业自律组织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,指导督促会员依法从事会计工作,对违反法律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的会员进行惩戒。
其中,对会计从业人员影响最大的就是第十条,明确表示对违反法律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的会员进行惩戒。
为无独有偶,8月21号,财政部在官网上转载了中国会计报的《从“管”向“服务”转变 建立会计人员严重失信“黑名单”
会计人员管理工作走向新起点》文章,对会计违反法律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的惩戒有了进一步的阐述。
会计“黑名单”和“红名单”是什么?
▲▲▲
相信不少会计人都会说,红名单没细听过,会计人员的黑名单见的倒是比较多,那么会计“红名单”到底是什么呢?怎样才能进入“红名单”呢?
对于会计“红名单”,财政部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明,但是我们可以参考一下义乌市会计“红名单”的规定,就会对会计“红名单”有基本的了解,快来看看你符合几条“红名单”。
年度内符合以下要求的,列入年度信用“红名单”:
(一)遵守有关法律、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,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;
(二)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;
(三)对委托人要求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,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,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、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行为的,予以拒绝;
(四)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相关问题予以解释。
在此次《管理办法》中,财政部明确表示,将为守信会计人员提供更多机会和便利。其中提到,“鼓励用人单位依法使用会计人员信用信息,优先聘用、培养、晋升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会计人员。”
看完会计“红名单”的标准,我们再看看怎样才能进入会计“黑名单”,你可以不参与,但是一定要了解。
会计人员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列入年度信用“黑名单”:
(一)违反《会计法》第四十二条、第四十三条、第四十四条的;
(二)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;
(三)违反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》第五条第三项规定、作出不实承诺的,由市财政局责令其限期改正,拒不改正的;
(四)按《义乌市会计执业记分管理办法》会计人员违法违规标准记分,年度分数超过24分(含)的。
(以上是浙江省义乌市出台的会计“红黑名单”标准,仅供参考,具体请以财政部后续出台的政策为准)
会计“红黑名单”,你怎么看?
▲▲▲
今年7月,国家税务总局在举行新闻发布会中也提到要“褒奖诚信联惩失信”,进一步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。失信黑名单的惩罚是一种处罚手段,起到的震慑作用;但是诚信红名单的奖励却是一种榜样的力量,通过一群榜样带动一个行业的进步,树立整个行业的诚信作风!可见上了“红名单”好处多多。
现在会计已经成为高危职业了,原本只是想有份工作可以养家糊口,可是稍不小心就有可能“背黑锅”,会计人常常吐槽自己“领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”,“收入不咋地,规矩特多”。
对于财政部推出会计“红名单”,支持一方的会计人表示,在动不动就“罚罚罚”的黑暗时光,总算是盼来一丝光亮,起码不会战战兢兢,为财政部此举点赞。
比较中立的人表示,上黑名单好理解,但具体怎样做才能上红名单呢?如果仅是做好分内的事,就能上红名单?还有人则认为这个红名单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把数据库建立起来。
也有人表示气愤,“真想骂人,为什么只有会计行业要设立失信‘黑名单’和诚信‘红名单’?其他行业难道都可以失信吗?”
至于上了红名单能不能升职加薪,一会计人表示,“那要看用人单位的脸色,惩戒会计人员,是治标不治本,甚至是治错了方向,让会计再次成为背锅侠。没有人会愿意做失信的事。”